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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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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03 访问次数: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市水务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由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5年2月10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占淑娴

联系电话:027-86717835

邮箱:819083565@qq.com

邮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11楼

邮编:430060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规程(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日

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健全我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项目绩效监控,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启动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编制工作。

本次《规程》的编制是2024年在湖北省住建厅立项,由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旨在建立科学的乡镇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绩效指标体系,争取能够作为省行业标准进行发布,将来为各地科学规范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规程》分为9个章节,1至3章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部分,第4章是绩效评价的基本规定,第5至8章是本《规程》的重要章节,对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等级都做了一定程度的明确。第9章为标准实施及评价。最后是一些表格类的附录内容。

我们在编写过程中,积极深入调研,参考和借鉴省内外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及其他相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践经验做法,广泛收集意见,认真归纳总结。经过多次研讨、征求其他起草单位意见,修改后形成《规程》(征求意见稿)。

目前,《规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省住建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专家审查意见做好本《规程》编制完善工作。

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1.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2.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doc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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