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有限公司A级锅炉部件生产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密市市民之家二楼7号窗口
邮 编:26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有限公司年产A级锅炉部件生产项目 |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夏庄镇醴泉大街与高新一路口东280米路南(醴泉大街东3188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夏庄镇醴泉大街与高新一路口东280米路南(醴泉大街东3188号),占地面积271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81平方米,其中1#车间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2#车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81平方米,拟购置切管机、坡口机、弯管机、二保焊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A级锅炉部件5000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喷漆烘干废气(颗粒物、VOCs)经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无组织废气: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吸气罩收集经过滤单元净化过滤后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在密闭厂房内生产,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物料存储、转移、输送、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有限公司(高密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辛河。 三、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接管处加装橡胶或金属软管接头隔振,在吸气、排气处设置消声过滤器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金属屑、废焊条、焊渣、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水性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环境风险: 制定安全、环保、技术等相关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安全及环保等思想教育、应急处理能力等,加强设备检修、厂内巡查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