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南山分校)建设项目校园照明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 ******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小学(南山分校)建设项目校园照明工程(招标代码:************05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1月9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要求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412900.85 |
10 |
合格 |
91.99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413255.38 |
10 |
合格 |
86.40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413679.23 |
10 |
合格 |
84.89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友才 |
张艳秋 |
王侠 |
|
证书 |
执业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证书编号 |
辽******1138 |
辽************ |
辽******6898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资格要求 |
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 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3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416-******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办公室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416-******/73
传真:******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