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办公室关于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24〕60号),组织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经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我局拟将象山区威达金樽酒业经营部等3 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评定为象山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管理局行政******管理局窗口,邮政编码:541002。
联系人及电话:翟敏宏 ******
******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