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对问题编号十三“餐厨垃圾收集难度大”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情况
问题编号十三:餐厨垃圾收集难度大,餐饮商家签约率只有36.3%,不规范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问题较为突出。
二、责任单位
******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1:为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形成规范、卫生、安全的餐厨垃圾处置流程,保障市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积极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对瓦窑路、凯风路兴进嘉园路段等路段,采用机动巡查与定点蹲守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执法力量管控、查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依法暂扣非法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电动三轮车14辆,有效解决厨余垃圾违规处置,随意倾倒等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措施2:加大宣传力度,联合蓝德再生能源公司开展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活动,通过向辖区内沿街餐饮店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积极宣传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意义、规范化处置方式及相关法律责任,要求餐饮业主要守法经营,尽早与有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约,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解决餐厨垃圾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健康,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
四、验收组织及结论
******人民政府在南溪山椿记烧鹅,对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三)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通过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问题,达到了问题整改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传真)
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2号蔚思大厦三楼
(此件公开发布)
******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