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4#-16#泊位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西侧规划14#-16#泊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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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员:张益民(************3)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底部南侧(东端点:X=******.96 Y=******.89;西端点:X=******.30 Y=******.50),投资额76813万元,码头主体工程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连片引桥式布置),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引桥、港池、堆场,占用岸线长度为278m,设计年吞吐量为100万吨,疏浚土方量约115万m3(港池疏浚量为95.39万m3、岸坡挖泥20万m3),疏浚土方拟采用泥驳外抛至西港池围填海历史预留问题月亮湾区域。项目陆域部分在现有已围填海成陆区域实施建设,现有已围填海区域历史预留问题已完成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3〕170号),启东市数据局已对本项目登记备案(备案号:启行审备[2024]353号、项目代码:2309-320681-89-01-140154)。
二、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日常运营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项落实《报告书 》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2035年)》、《南通港吕四港区总体规划》(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
2.按照吕四港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根据码头泊位总设计能力,设计建设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及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转运设施。
3.落实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及水下作业时间。根据《报告书》相关内容及要求,项目应编制生态修复方案,落实生态修复补偿措施,海洋生态补偿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三、制订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海事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对船舶溢油事故的应急反应。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