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通港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配套码头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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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员:刘向南(************0025)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东港池北侧,投资总额3060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3.85万元),主体工程建设1座8万吨级舾装码头、1座520m×90m海工坞及1#总组场地,利用岸线总长度1372m(其中舾装码头岸线长度1156m,海工坞岸线长度216m),疏浚土方量约270万m3 ,弃土采用泥驳外抛至吕四港1#临时倾倒区,项目陆域部分在现有已围填海成陆区域实施建设,已围填海区域历史预留问题已完成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172号),启东市数据局(原行政审批局)已对本项目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9-320681-89-01-37092)。
二、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日常运营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2035年)》、《南通港吕四港区总体规划》(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
2.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船舶机舱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施工营地须布置移动环保厕所,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岸坡挖泥及港池疏浚泥浆水经集水沉淀后通过排水涵洞溢流达标排放,回流水质应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严禁向水体及土壤倾倒残余燃油、机油及含油废水。
3.按照吕四港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根据码头泊位总设计能力,设计建设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及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转运设施。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海事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开展环境污染风险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对船舶溢油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投入正式运营前须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并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