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乡龙本线2024年公路养护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DZYZ[2024]033号
1、在本工程中,如因招标人项目调整、施工现场需要等原因,会对工程量进行调整,无论工程量出现增加还是减少,投标人都应无条件接受,投标人不因工程量的减少而对招标人提出索赔。在投标阶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工程量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一旦中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积极配合对工程量的变化做出及时响应和调整,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受影响。
2、删除《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的材料设备名称、参考品牌以及相关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具体要求等相关内容。
3、本补充通知,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集团农交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委员会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