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桂林市象山区全域犬类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划定桂林市象山区养犬区域。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拟划定桂林市象山区全域犬只禁止养犬区、限制养犬区、一般管理区(见《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反馈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在线提交、信函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邮箱地址:******
通信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北巷******公安局象山分局
联系部门:象山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
桂林市象山******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