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的通渭县马营镇六******人民政府关于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易地搬迁项目******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秋季米公咨发〔2024〕133号),原则同意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易地搬迁项目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易地搬迁项目道路建设工程位于马营镇六里村。本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稳步增长,让未能外出务工的农村地区劳动力就近参加劳动,提供短期就业岗位,解决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社会效益显著。
二、项目名称: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易地搬迁项目道路建设工程
******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该项目新建道路553米,护坡(片石混凝土路肩墙)1095立方米,漫水桥2座,6×2.0米涵洞1座,巷道硬化12000平方米。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10.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55.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1万元、基本预备费19.5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390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23.309万元,占比31.62%),县级配套等多渠道筹措20.51万元。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七、以工代赈情况:该项目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预计带动就业72人,发放劳务报酬计123.309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1.62%,人均增收1.59万元。其中,带动农村脱贫群众52人、易地搬迁脱贫群众5人、防返贫监测群众10人、其他低收入群众5人。项目建成后,移交马营镇针对困难群众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预计每人每年发放工资6000元。
八、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3月-2025年9月底
******资源局2024年8月30日出具的《关于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易地搬迁项目道路建设工程用地意见的函》(通自然资源函〔2024〕200号)。
十、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在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中设置“项目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专章,科学论证工程建设的务工岗位设置、用工数量和工时、岗前技能培训人员数量等,逐项测算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额度,并在项目估算表中对每项具体工程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及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予以单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水土保持、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等各项前期审批工作。确保项目一经审批,即可开工建设。二是做好群众务工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应与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求,指导相关村委会进一步核实群众务工需求摸底调查结果,确定拟参加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名单(附件2参考模板1),并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施工单位负责群众务工的具体管理,做好务工考勤、台账登记,并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开展技能培训(附件2参考模板2)。监理单位要把施工单位对群众务工管理工作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三是规范劳务报酬发放。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投资计划文件明确的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要求,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工作,且最大可能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施工单位应定期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并形成工资发放表(附件2参考模板3),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村务公开栏******银行卡发放,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严禁将租用务工群众车辆或机械设备等费用计入劳务报酬。四是做好项目公告公示。项目开工前和施工期间,业主单位要在项目所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信息予以公示。项目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对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按工种、工时公示劳务报酬标准。项目建成后,业主单位要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五是做好项目验收。业主单位初验合格后,县发改局要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成验收工作组,开展全面验收,采取电话访问、入户访谈、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检查群众务工组织方案、用工合同(协议)所列群众务工条款、技能培训方案等落实情况,重点核查群众务工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项目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附件2参考模板5),验收工作组向业主单位出具书面验收结论。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项目验收通过后,县发改局和相关乡镇政府要对项目有关资料分类进行保管。及时办理资产移交,交付使用,做好后期管理、养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以工代赈计划下达后,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调整的,应由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程序审批,并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此复
******改革局
2024年9月3日
你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的通渭县马营镇六******人民政府关于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易地搬迁项目******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秋季米公咨发〔2024〕133号),原则同意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易地搬迁项目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易地搬迁项目道路建设工程位于马营镇六里村。本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稳步增长,让未能外出务工的农村地区劳动力就近参加劳动,提供短期就业岗位,解决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社会效益显著。
二、项目名称: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易地搬迁项目道路建设工程
******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该项目新建道路553米,护坡(片石混凝土路肩墙)1095立方米,漫水桥2座,6×2.0米涵洞1座,巷道硬化12000平方米。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10.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55.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1万元、基本预备费19.5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390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23.309万元,占比31.62%),县级配套等多渠道筹措20.51万元。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七、以工代赈情况:该项目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预计带动就业72人,发放劳务报酬计123.309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1.62%,人均增收1.59万元。其中,带动农村脱贫群众52人、易地搬迁脱贫群众5人、防返贫监测群众10人、其他低收入群众5人。项目建成后,移交马营镇针对困难群众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预计每人每年发放工资6000元。
八、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3月-2025年9月底
******资源局2024年8月30日出具的《关于通渭县马营镇六里村易地搬迁项目道路建设工程用地意见的函》(通自然资源函〔2024〕200号)。
十、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在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中设置“项目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专章,科学论证工程建设的务工岗位设置、用工数量和工时、岗前技能培训人员数量等,逐项测算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额度,并在项目估算表中对每项具体工程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及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予以单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水土保持、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等各项前期审批工作。确保项目一经审批,即可开工建设。二是做好群众务工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应与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求,指导相关村委会进一步核实群众务工需求摸底调查结果,确定拟参加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名单(附件2参考模板1),并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施工单位负责群众务工的具体管理,做好务工考勤、台账登记,并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开展技能培训(附件2参考模板2)。监理单位要把施工单位对群众务工管理工作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三是规范劳务报酬发放。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投资计划文件明确的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要求,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工作,且最大可能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施工单位应定期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并形成工资发放表(附件2参考模板3),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村务公开栏******银行卡发放,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严禁将租用务工群众车辆或机械设备等费用计入劳务报酬。四是做好项目公告公示。项目开工前和施工期间,业主单位要在项目所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信息予以公示。项目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对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按工种、工时公示劳务报酬标准。项目建成后,业主单位要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五是做好项目验收。业主单位初验合格后,县发改局要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成验收工作组,开展全面验收,采取电话访问、入户访谈、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检查群众务工组织方案、用工合同(协议)所列群众务工条款、技能培训方案等落实情况,重点核查群众务工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项目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附件2参考模板5),验收工作组向业主单位出具书面验收结论。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项目验收通过后,县发改局和相关乡镇政府要对项目有关资料分类进行保管。及时办理资产移交,交付使用,做好后期管理、养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以工代赈计划下达后,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调整的,应由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程序审批,并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此复
******改革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