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永丰22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永丰22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街道犁头村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永丰22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 ******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3、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4、项目总投资:2326万元 ******街道犁头村 ******街道犁头村,变电站于2001年投运,2015年扩建2号主变,并于2016年投运。变电站现有主变压器2台,其中1号主变容量为120MVA,2号主变容量180MVA;采用户外布置;本期更换1号主变压器,容量更换为180MVA,将容量为3×6Mvar的并联电容器组更换为3×8Mvar的电容器组作为容性无功补偿。本期改造在站内原有场地建设,不新增用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工程施工过程应在站内进行,加强监管。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站内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进行地面硬化。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车辆运输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变电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3、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作业;站内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天施工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限制高噪声设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 |
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本项目变电站建成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够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使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周围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现有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运营期除定期巡检人员和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外,无其他废水产生。站内的生活污水量较少,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对环境也不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变电站内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交由有资质单位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在站内储存。废变压器油(事故状态下泄漏的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中,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5、环境风险污染保护措施: 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营期间的管理工作;对于产生的事故油、油泥混合物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理。 |